개인정보처리방침_중어
隐私政策
Bass非常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遵守信息通信部制定的《信息通信网络使用促进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通过隐私政策,Bass会告知您使用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目的和方法,以及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如本公司修改隐私政策,将通过网站(或个人通知)进行通知。
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公司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处理后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以下以外的目的,使用目的变更时将事先征得同意。
1)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编写咨询电子邮件
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为提供本公司的服务而收集以下最少限度的个人信息。
1) 个人信息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邮箱
2) 收集方式:写咨询邮件时注明
个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
在达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后,本公司无一例外地立即销毁该信息。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一直保存到相关工作结束,并会在终止时立即销毁。
1) 为法院的司法执行所必需的
2) 为侦查犯罪以及提起和维持公诉所必需时
用于其他目的并提供给第三方
1. 本公司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目的>中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未经信息主体事先同意,原则上不会在使用目的范围之外使用或提供。 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得信息主体的单独同意的情况下
2) 法律有特殊规定或必须遵守法律义务时
2.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可能被用于预定目的以外的目的或提供给第三方,但存在不公平地侵犯信息主体或第三方利益的除外.
1) 出于统计准备和学术研究的需要,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提供个人信息时
2) 如果个人信息未用于预定目的以外的目的或未提供给第三方,则无法履行其他法律规定的职责,并经过保护委员会的审议和决议
3) 为执行条约和其他国际协定需要提供给外国信息或国际组织时
4) 为侦查犯罪以及提起和维持公诉所必需时
5) 法院执行司法需要时
6) 为执行刑法、缓刑、保护处分需要时
3. 依据1或2项中的线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个人信息的提供对象、第三方的使用目的、提供的个人信息项目、接收个人信息方的保留期限和使用情况等。我们将通知数据主体。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和方法
Bass原则上在达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后立即销毁信息。 销毁程序和方法如下。
1. 销毁程序 输入的个人信息在达到目的后转移到单独的数据库(纸质的情况下是单独的文件柜),并根据公司内部政策和其他相关法律中信息保护原因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参考保留和使用期限)。 除非法律要求,否则转移到单独数据库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保留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2.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件格式存储的个人信息将使用无法复制记录的技术方法删除。 印刷在纸上的个人信息被使用碎纸机磨碎或烧毁。
数据主体和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以及权利行使方法
信息主体可以查询或修改其注册的个人信息,并可以要求删除。
如果您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查询和更正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立即采取行动。
信息主体要求更正个人信息错误的,在更正完成前不会使用或提供个人信息。
此外,如果已经向第三方提供了错误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将更正结果通知第三方,以便进行更正。
Bass 按照“收集的个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中规定的信息主体的要求处理注销或删除的个人信息,不允许查看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有关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行和拒绝的事项
本公司不使用随时存储和检索信息主体使用信息的“cookies”
确保个人信息稳定性的措施
本公司在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时,为确保个人信息不丢失、不被盗、不泄露、不被篡改或损坏,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安全。
1) 为防止个人信息因黑客攻击或计算机病毒等而泄露和损坏,安装安全程序,定期更新和检查,系统安装在管控外部访问的区域,在地理上及技术上进行监控和保安。
2) 只有拥有内部权限的管理员才能通过该账户访问个人信息,我们正在努力通过对管理员进行持续的安全教育来强化安全意识。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公司负责整体个人信息的处理工作,并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处理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信息主体的投诉和损失补偿。
个人信息管理员
姓名:林亨锡 科长
电话号码:041-533-3537
电子邮件:bass@basscom.net
您可以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或负责部门申告在使用本公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投诉。
本公司将及时、充分地回应用户的举报。
权益侵害补救方法
信息主体可向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或韩国互联网安全厅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等机构申请纠纷解决或咨询,以获得个人信息侵权补偿。 此外,关于其他个人信息侵权举报和咨询,请联系以下机构。
1)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无区号)1833-6972 (www.kopico.go.kr)
2)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无区号)118(privacy.kisa.or.kr)
3) 大检察厅:(无区号)1301(www.spo.go.kr)
4)国家警察厅:(无区号)182(ecrm.cyber.go.kr/minwon/main
◎ 隐私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隐私政策将从 2022 年 8 月开始实施。